国卫疾控发〔2017〕6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计生委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:
为加强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工作,根据修订后的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5号),国家卫生计生委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》(卫疾控发〔2006〕104号)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(2017年版)》(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://www.nhfpc.gov.cn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(2017年版)
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
2017年12月15日